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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清例贈文林郎鄉飲賓七十五翁勤齋陳府君墓誌銘碑

本件石板碑刻,為墓葬附屬物件,表面鐫刻墓誌銘。石板每面分3格,文字填於格中,雙面皆有鐫刻,共有2塊石板。文字內容記載撰文者前言、墓主簡略事蹟,最後以一段帶有韻文性質的銘文作結,字體為楷體,陰刻形式,直行排列。最前方第1格的碑首雕有繁複龍紋,頂端「皇清」2字以雙龍拱護,下方則有「例贈文林郎鄉飲賓七十五翁勤齋陳府君墓誌銘」等20字,邊框飾以4龍,文字皆為篆體。 依碑文內容記載,本篇墓誌銘所記墓主為陳元會(1691-1765),字季盛,諡勤齋,福建泉州晉江人。其父逝後,購船至臺灣從事「糴賤販貴」的進出口貿易,家業於日後逐漸累積,更將晉江的家人接至臺灣生活,晚年曾受臺灣府知府余文儀頒給鄉飲大賓之銜,1765年辭世。1769年初,其子陳名標委託臺灣府儒學教授尤垂青為父親撰寫墓誌銘,因而製成本件碑刻。碑文記載陳元會擇定於「乾隆三十四年己丑正月十有三日」(即1769年2月19日)下葬,由此推知本件碑刻當於1769年1-2月間製成,並於下葬該日隨柩入土。 墓誌銘最後列名「稽首勒石」者為陳元會之子陳名標,以及孫陳作甘、陳作霖、陳作楫、陳作梅、陳作求、陳作新等人,而統籌主事者應即陳名標。陳名標字孫榜,陳元會二子,居臺灣府城鎮北坊,乾隆12年(1747)鄉薦丁卯科舉人,曾參與1765年海東書院改建、1778年臺灣縣學重建、1780年臺灣府學明倫堂重修,以及在臺灣府城、大天后宮、祀典武廟、龍神廟、新南壇等重修工事提供資金協助,大部分工程與興工建設聞名的臺灣府知府蔣元樞有關。 本件除具有個人史及家族史記錄,亦可供理解17世紀明清鼎革之際福建沿海地方社會人群的因應及活動過程,以及清治初期福建人(尤其是晉江商人)來臺發展軌跡,包含經營貿易事業、維持官紳互動、參與城市公共活動、傳統城市生活文化等面向。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769/01/08~1769/02/19, 推測年份(西元): 1769, 年代描述: 據碑文所述,「歲戊子臘月」(乾隆33年12月,1769.1.8~2.6間)陳名標委託尤垂青撰寫墓誌銘,而在陳元會墓於「乾隆三十四年己丑正月十有三日」(1769.2.19)入葬時,本件即應已製作完成並隨之入土。由此推知,本件應製作於1769.1.8~2.19之間。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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