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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等阿片煙買受簿

1896年制訂「總督府製藥所官制」,次年又公布「臺灣阿片令」及「臺灣阿片令施行規則」,規定阿片由政府專賣,經認定為阿片癮者,特許其吸食,並發給許可證。鴉片煙膏供吸食之用,將煙膏分為一等(福煙)、二等(祿煙)、三等(壽煙),其銷售體系是元賣捌人(總經銷),由製藥所(後為專賣局)交付給地方官廳,地方官廳再交給特許指定的中盤商,再經零售商賣給持有吸食鴉片許可證的上癮者。本件封面所寫「阿片煙膏請賣人」,就是零售商,本件「一等煙膏買受簿」就是鄭大明的銷售記錄。鄭大明為新竹州新竹市北門外望族之後,其父為鄭拱辰,其兄為鄭肇基。

基本資訊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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