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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籍簿個人觀察欄內記載標準

本件屬於日治晚期竹南庄鹽館前王家之部落社會教化政策相關文書其中一件。本件是「在籍簿個人觀察欄內記載標準」,也就是老師填寫學生在籍簿對學童觀察的描述用語,包括對身體、感情、智能、語言、意志力、勤惰、特徵及家庭狀況等8項。

基本資訊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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