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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20年蘓明契尾

本件屬於木屐蘭洪家文書其中一件,為光緒20年(1894)官方發給埔里廳社業戶蘓明的契尾。光緒20年(1894)4月,五城堡木屐囒蘓明買斷向承墾自吳進興座落在中城庄前自開田二段,買賣價銀92大元。此契已向官方繳清稅銀1兩9錢3分2厘,此契尾收據字968號,由布政使司所核發。 此契為印刷文書,背後已托裱,中間摺痕有破損修補,部分損及契上文字。此契尾上蓋印「臺灣府埔里社」等官章3方,印內容透露的訊息,值得進一步研究解讀。契尾為買賣土地後向官方申報,由官方依據契稅規則收取契稅,並核發契尾作為已繳契稅憑證。此契可了解中部埔里、魚池地區土地買賣的情形,此件的頭契為108030-0066〈光緒20年4月蘓阿明田契投稅〉,契約具連續性與珍稀性。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894/05/05~1894/06/03, 年代描述: 光緒20年4月,即1894/05/05-06/03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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