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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16年12月人埔社楊張氏杜賣永絕盡根找洗田契

本件屬於木屐蘭洪家文書其中一件,為光緒16年(1890)12月人埔社十一份庄楊張氏將自己開墾好坐落在茄苳腳庄的水田,以銀30大員庫平21兩,賣斷給城內南門街洪定邦。此田已編入地字第104號,地經丈量共4厘6毛(3)絲,四邊界址都已踏界劃分清楚。今楊張氏因乏銀度日,將此地賣斷給洪長遠。賣方保證此地來歷清楚,如有典讓、借貸等不明情事,概與買方無涉。此契並帶典契一紙。中人母舅鄭萍。 此契背後已托裱,契面破損嚴重已修補,破損損及部分契上文字,部分文字無法辨識解讀。此契為紅契,契上蓋有官方的紅印,契上蓋印「印契」、「驗訖」、「臺灣府埔里社」官印等共5枚,5枚都能清楚辨識,印內容透露的訊息,值得進一步研究解讀。此杜賣永絕盡根找洗田契可了解中部埔里、魚池地區漢人土地買賣的情形,此件的契尾為108030-0057〈光緒20年8月洪定邦契尾〉,契約具連續性與珍稀性。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891/01/10~1891/02/08, 年代描述: 光緒16年12月,即1891/01/10-1891/02/08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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