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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13年10月方銀杜賣盡根田契字

本件屬於木屐蘭洪家文書其中一件,為光緒13年(1887)10月,方銀將自己開墾好,坐落在長條尾的田地,以洋銀80大員庫平56兩,賣斷給大林庄王番。此田地丈量共(9)分○厘7毫8絲8,四邊界址都已踏界劃分清楚。此地併帶菜園、厝地20份,大租應得2份。其水份配大林有餘之圳水20份,應納2份圳水灌溉租。今方銀因乏銀度日,將此地賣斷給大林庄王番。代筆人李肇基,中人巫呆九,在場見證人姑群娘。 此契背後已托裱,契面摺痕破損已修補,部分損及文字的辨識解讀。契上無蓋印。此杜賣盡根契內有註明大租份和水份的比例,可研究中部埔里、魚池地區土地開墾灌溉的精細型態與契約買賣的情形,契約具珍稀性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887/11/15~1887/12/14, 年代描述: 光緒13年10月,即1887/11/15-1887/12/14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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