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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12年10月木屐蘭庒吳坪典田契

本件屬於木屐蘭洪家文書其中一件,為光緒12年(1886)10月木屐蘭庒吳坪將自己開墾座落在橫圳頂的水田典讓給洪長遠3年,典讓佛銀20大員庫平重14兩。此田無限期典讓與洪長遠,日後吳坪如返還典銀即可贖回典契,如果無銀返還,則田地仍由洪長遠耕作,不得有異言。代筆林啟中,中人楊贈玖。 此契背部已托裱,在中間摺痕處有破損已修補,契面文字仍能清楚解讀。此契蓋印「撫民分府給木屐囒正總理楊贈玖戳記」1印,此印係在此批文書中首次出現。此典契可了解中部埔里地區土地典讓的情形,契約具珍稀性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886/10/27~1886/11/25, 年代描述: 光緒12年10月,即1886/10/27-11/25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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