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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9年墾戶首吳進興給墾契字

本件屬於木屐蘭洪家文書其中一件,為光緒9年(1883),墾戶首吳進興座落在木屐囒的草田,向官府申請許可,承官方發給墾照,招墾佃人蘇化龍自備工本前去開墾水田。此土地即將陞科為應該納賦之田地,登錄入地籍圖冊,課取賦稅。每甲每年須納大租谷3石。今支付墾底銀3角給吳進興,此田永為蘇化龍所墾耕。蘇化龍每年需將所納租谷隨風乾淨,自運到館完納給單,不得拖延。代筆人劉昌奇,經丈人黃成家。契末小字書寫大樹庫水田,橫195伐,直10伐,丈37分。 此契背後已托裱,有少許破損已修補,契上文字皆能清楚辨識解讀。此契蓋印「墾戶首吳進興」1人,2印。此給墾契字可了解中部埔里、魚池地區土地招墾的情形,契約具珍稀性。

基本資訊

  • 日期
    推測年份(西元): 1883, 年代描述: 光緒癸未(9)年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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