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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9年3月墾戶首吳進興給墾契字

本件屬於木屐蘭洪家文書其中一件,為光緒9年(1883)3月,墾戶首吳進興座落在木屐囒的草地,向官府申請許可,承官方發給墾照,招墾佃人吳阿旺自備工本前去開墾水田,土地即將陞科為應該納賦之田地,登錄入地籍圖冊,課取賦稅。經丈量田地為2分,在木屐囒圳頂,每年需配納大租谷1石。今吳阿旺支付墾底銀4角給吳進興,此田永為吳阿旺墾耕。吳阿旺每年需將所納租谷的稻殼隨風飄揚乾淨,自運到館完納給單,不得拖延。代筆、經丈人黃成家。 此契背後已托裱,契頂、中間摺痕處有破損,破損已修補,少數損及契上文字,但仍能辨識解讀。此契蓋印1枚,應為墾戶首吳進興之印,但無法清楚辨識。此給墾契字可了解中部埔里、魚池地區土地招墾的情形,契約具珍稀性。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883/04/07~1883/05/06, 年代描述: 光緒9年3月,即1883/04/07-1883/05/06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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