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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9年1月埔尾吳永杜賣盡根契

本件屬於木屐蘭洪家文書其中一件,為光緒9年(1883)埔尾吳永將自己開墾好坐落在埔尾庄洋內抽出牛椆仔湖,圳水灌溉充足的田園,以31元庫平21兩7錢,賣斷給中城庄洪長遠。此田園經丈量2甲1分2厘4毫,每年要納墾戶首吳大租谷2石。今因乏銀應用,將田園賣斷。中間介紹人人施同謨,在場見證人吳蕃薯。 此契背後已托裱,契面摺痕破損已修補,少部分損及契約文字與蓋印,但不影響契約解讀。此契為紅契,契上蓋有官方的紅印,契上蓋官印2枚。此杜賣盡根契可了解中部埔里地區土地買賣的情形,此件為108030-0037〈光緒20年洪長遠契尾〉的頭契,契約具連續性與珍稀性。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883/02/08~1883/03/08, 年代描述: 光緒9年1月,即1883/02/08-1883/03/08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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