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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3年3月大甲西社番婦無肉男金銮墾耕字

本件屬於岸裡社潘家文書其中一件,立於同治3年(1864)大甲西社番婦無肉男金銮,有坐落在東勢尾庄田園2所,此地大甲溪圳水灌溉充足。今因缺銀度日,將此2田園交由東勢尾庄漢人黃媽意承墾,補田地上已有的建設,磧地銀付90員3角,此後田地可隨墾戶耕種起造房屋。田主無肉男金銮要贖回時,應補貼墾戶工資。墾戶每年要納大租粟2斗,限耕10年至同治12年(1873),田主贖回時須補足開墾的工本磧地銀和厝銀,屆時如田主無力清還,則耕地仍由黃媽意耕作納租,不得異議。代筆人黃真金,見證人廖萬生,介紹人潘仕興。 此件背後無托裱,契面完整。契上蓋有「竹塹屯○○○社屯首潘世興長行記」、「無肉男金銮記」、「廖萬生自信記」3人,共7印。較特別的是在此處出現「竹塹屯○○○社屯首潘世興長行記」戳記,此契蓋印明顯清晰,大多都能清楚辨識,印內容透露的訊息,值得進一步研究解讀。此墾耕字可了解東勢地區番漢土地承墾、付磧地銀的情形,具有珍稀性。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864/04/06~1864/05/05, 年代描述: 同治3年3月,即1864/04/06-1864/05/05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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