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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溪心埧庄佃林慶叔繳納租粟暫單

1.本件為清道光林慶叔收領之暫單。暫單內容為:「暫收遇溪心埧庄佃林澤光?慶叔納?年早租粟O佰O拾貳石O斗O升 合俟完清之日另換完單執? 道光拾柒年伍月 日給」,並在日期處蓋有紅色方印內容為楊??應為收租者的印信。 2.溪心埧應為今日臺中烏日區一帶,該地區最早在清康熙年間便有自漳州移入的移墾紀錄。此類暫單應為臨時收據,證明已繳過部分的租粟,待該次繳租完清時,另給予完單執照。 (蔡宜璇撰寫,陳怡宏校正)

基本資訊

  • 日期
    推測年份(西元): 1837~1837, 年代描述: 道光拾柒年伍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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