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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18年(1838年)納戶執照

此文物外觀完整,為道光18年發給之繳稅收據,上方蓋有2個完整的戳章,及只蓋半個的戳章,3個的字樣都已很難辨認,執照的最上方寫著「正堂曹 論該 業戶知悉串內 完數字號年分 月日尔等務於 領串時逐一查 看如有填寫舛 錯以及糢糊不 明添改挖補等 情許及日內粘 呈赴縣以憑查 明換給母得隱 匿自貼後累凜 之慎之特諭」。 康熙初年賦役制度十分混亂,因此康熙帝進行了賦役改革,沿用了納稅通知單,而實際徵收時使用限票,限票分兩聯,官民各執一半。後來又改為三聯,一存州縣、一付差役、一給納戶執照。

基本資訊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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