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光緒16年(1890年)臺北府淡水縣正堂發給陳君緣執照

文物之年代為光緒16年11月1日,由臺北府淡水縣正堂發給,戶主為陳君緣。執照由上而下印有「執照」、「如有數目名姓塗改增添及錯完重完該納戶於兩日內稟請更正毋得延隱自悞」,及墾戶相關資訊。執照相關資訊,如「臺北府淡水縣正堂吳 為徵收事今据大坪林保業戶陳君緣完納光緒拾陸年分」、「官庄穀弍石零参升○合」、「心字第○拾壹號」。 執照為清朝政府發予人民的權狀憑證,清代土地開墾規定中,人民須向官府申請墾照,方能進行開墾。執照上會載明土地開墾範圍、開墾業主名稱,業主並依執照上資料進行稅賦。

基本資訊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