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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本榮申請業主名義表示變更及管理追加登記申請書

此為明治四十四年二月四日業主名義表示變更及管理追加登記申請書,其申請原因為明治三十九年六月二十六日申請登記錯誤,因而於明治四十四年二月四日再次申請業主名義表示變更及管理追加登記,登記稅為四十五錢,業主為林本榮,管理人為林友梅,代理人為窪田綱政。

基本資訊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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