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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單

本文物為臺灣布政使司於光緒14年(1888年)5月15日所發的丈單,發放對象為林元龍位於大肚下堡三塊厝、山腳的土地,此丈單為彰字第1036號,並蓋有相關的關 房及印章。此聯為林元龍所收執。 台灣目前古文書多為清代及日治時期所留,其大致可分為官方文書,如聖旨、契稅證明、丈單等與民間文書,如土地契約、過繼買賣、借貸等等契約兩類。丈單為佃戶開墾土地,業主丈量其土地後,所發的證明,記載佃戶需繳交的租穀,另外一種則為光緒年間,時任台灣巡撫的劉銘傳為增加賦稅,清丈隱田,設置清賦總局,丈量土地,將小租戶定為業主,給予丈單,作為土地所有權擁有的證明,也為收糧的證明,並由臺灣布政使司及業主各持有一聯。而正供也交由小租戶繳納,而大租戶因無證明其土地,可至官府申請印單,保障其權益。

基本資訊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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