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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12年佃戶曾新奎開墾執照(蓋臺北府正堂)

文件「佃戶曾新奎開墾執照」,光緒12年6月(1886年7月)朝廷核發之開墾執照,也就是墾照,為樹杞林庄佃戶曾新奎所有,當開墾完成後即可請領官方丈量陞科以納糧。執照、丈單則是官府在陞科或清丈後發給民人執憑的業主權憑證。清代朝廷規定土地開墾時,人民須先向官府申請墾照(或墾單、諭單)即係執照,執照上載明土地開墾四至與開墾業主權的擁有者。而在開墾完成後照例應請官方丈量陞科以納糧,這時候官府發給的文件即係丈單,單上除載明丈單號碼、土地所在街庄與土地業主外,並登錄土地陞科面積、等則與租稅負擔,官府以後主要即依據這一丈單資料決定該業主的租稅負擔。

基本資訊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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