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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林氏、曾阿維立收過定銀字

此文物為曾林氏及其侄曾阿維因乏銀故將其丈夫遺留下的地基出賣換銀,契約上沒有印章,紙張的一些部分有剝落。 古文書為契約文書,所謂「契」或「契據」指明清時代民間為證明某種約定而存在,並且被廣泛使用的文書代稱;契據文書包括土地關係文書、鄉約、借貸關係、商業合股組織、攬契、金蘭契,以及人身過繼與買賣、婚約等民間契約文書;及泛指民間日常生活中種種約定,以及紀載約定的文書。契約文書亦稱為「契字」或「契據」泛指民間日常生活中種種約定,包括涉及公共事務的庄規,有關土地開墾的給墾、招佃等,房地產權移轉的鬮書、杜賣盡根契字等以及人身過繼買賣、婚約等民間契約文書。

基本資訊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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