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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郡役所警察課第二次賣金運動強調週宣傳資料

1.本件為苗栗郡役所警察課第二次賣金運動強調週宣傳資料,中間以橫條寫著「金ノ賣卻銃後ノ務」(把金子賣掉是後方的義務),主標題亦用紅字寫著「金ヲ賣リマセウ!」(把金字賣掉吧!),並寫著第二次金賣卻運動強調週間為6月15至7月7日,申告期限則到6月30日為止。 2.受戰爭經濟與物資緊縮影響,在臺灣總督府與日本母國的政策下,透過皇民奉公會開始鼓吹國民賣金子以作為報效國家的方法,並宣傳不應該將金子藏住。

基本資訊

  • 日期
    推測年份(西元): 1938~1938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座標系統
    WGS84
  • 向量空間資料
    作者或關係人地點/出生地: POINT (120.821567 24.562932)
  • 地名
    製造地: 苗栗郡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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