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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報社收據組

1.本物件為臺灣新報經銷商的領據組。材質為紙類,共3張。第1張右方寫著:領收證和金額。中間為一表格,可標記數量、單價、小計、摘要等。左邊為派報社資訊,寫著大甲郡清水街內地新聞取次(經銷商),臺灣新報清水普及所,訂閱者為楊緒頁。第2、3張格式相同。右方寫著:領收證和金額。有臺灣新報、臺灣總督府報、新竹州報、臺灣新報青年版等4種報紙,可標記數量、單價、小計、摘要等資訊。左邊為派報社資訊,寫著桃園街長美一五三,臺灣新報取次店,國本興男,電話六三番。3張領據的受領者皆為桃園物產商店。 2.1927年,《臺灣民報》獲總督府許可,自日本移轉回臺灣發行,1929年更名為《臺灣新民報》,1932年由週刊改為每日發行的日刊。1937年中日戰爭爆發,為配合戰時統制,在日本當局壓力下,1941年《臺灣新民報》被迫改名為《興南新聞》。1944年,日本當局更進一步把全臺包括《興南新聞》在內的6家報紙合併,命名為《臺灣新報》。

基本資訊

  • 日期
    推測年份(西元): 1944~1945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座標系統
    WGS84
  • 向量空間資料
    創作地點/製造地點: POINT (121.299477 24.993919)
  • 地名
    製造地: 新竹州桃園街長美132番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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