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陳水泉淡水基合發當鋪收據

本物件是淡水基合發質屋號給陳水泉的收據。說明抵押時間為大正十三年六月十一日到十一月十日。抵押者為陳水泉。左邊為利息的計算方式和抵押的注意事項。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914/06/11~1914/06/11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臺北廳芝蘭三堡滬尾新店街55番地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