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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岩灣浮浪者收容所製漆器置物四層方盒

1.本物件為臺東岩灣浮浪者收容所製漆器置物方盒。材質為木製漆器,共四層,每層蓋上有一個「宮」字標記,底部寫著「大正十三年九月宮內富志臺東岩灣浮浪者收容所製作。 2.1902年起,臺灣總督府為確保臺灣治安的穩定性,而對浮浪者採取規劃措施。所謂浮浪者,即是清朝以來的羅漢腳,1906 年,臺灣總督府公布「臺灣浮浪者取締規則」,警察對於沒有固定居所、沒有固定職業、會有妨害治安之嫌,經戒告下仍未改正者,得在總督的許可下,可送往臺東加路蘭的「浮浪者取締收容所」。其後,又於火燒島(今綠島)設立「火燒島浮浪者收容所」,以舍獄方式進行管理,並強制期勞動,以培養謀生能力。1920年,總督府以告示第26號,公布自3月1日起廢除火燒島浮浪者收容所,所收浮浪者移入臺東岩灣浮浪者收容所。

基本資訊

  • 日期
    推測年份(西元): 1924~1924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座標系統
    WGS84
  • 向量空間資料
    創作地點/製造地點: POINT (121.123678 22.806616)
  • 地名
    製造地: 臺東岩灣浮浪者收容所(今法務部矯正署岩灣技能訓練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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