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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3年鄭通觀立典瓦店契

此契為鄭通觀於道光3年(西元1823年)因乏銀費用,將其店面以210大員典當予吳姓三人,並限期四年後備齊銀兩贖回。在場知見人為鄭文東、鄭杜氏、鄭未擬,為中人楊復。

基本資訊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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