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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5年鄭文傳立杜賣盡根找足埔園契

此為土地契約,為鄭文傳於光緒5年(西元1879年)因乏銀費用,經人仲介將地以50大元賣斷予陳仕智,年須納番大租1斗。代筆人為杜添祿,為中人為鄭捷成,在場人為黃旭,知見人為張水生。 「杜盡賣根契」,古人買賣交易,受人情的瓜葛很深,為免日後有所爭議,所以訂契約就會用一些強化買賣的字眼。譬如賣加上「杜」,變成「杜賣」,意即賣斷了,再加「盡根」二字,意即斷到底,把根切斷,表示賣方斬釘截鐵的出售,所簽下的契約。

基本資訊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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