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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製樟腦油製造事物處理規則

本文物為粗製樟腦油製造事物處理規則(精粹),內容為第16條:「腦寮異常、製品異常、樟木火災、製腦地方番情、民情其他事項場立即報告」、第25條:「樟木濫墾濫用爛燒及製品秘密製造之不當行為」。

基本資訊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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