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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湖街防衛團解散與警防團成立典禮通知

本文物為昭和18年(1943)3月31日,為溪湖街防衛團長岡田治之助寫給副團長、分團長、副分團長、本部附班長副班長等人,通知防衛團解散,組成警防團,在4月2日於中溪湖國民學校舉行相關典禮。 防衛團於昭和11年(1936)〈臺灣國民防衛規程〉後產生,為防空監視、燈火管制、警備、救護、防火等工作,後因 昭和18年(1943)敕令194號〈臺灣警防團令〉,將原有的防衛團、消防組、壯丁團整併為警防團,並由內務轉制警務系統管轄,其正副團長多由在臺日人或臺籍地方人士所領導,其任務為防空、消防、救護等工作。

基本資訊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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