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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縣電器商業同業公會收音機憑證裝修聲明公告

本物件為民國44年的「臺中縣電器商業同業公會收音機憑證裝修聲明公告」,此由「台中縣電器商業同業公會」轉發「台灣省保安司令部」之發文,內容為「特許廠商接受收音機前切實核驗其所持登記證(交通部發給收音機之執照)憑證裝修,如無登記證軍民一概不得授收」,1955年正值政府頒布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因此收音機設備的設置須受到「無線電器材廣播收音機管制辦法」規定,需有登記證才能裝設。

基本資訊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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