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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15年4月臺灣布政使司給鳳山下里港仔墘庄張香丈單

本件文書為臺灣布政使司發出的丈單,編號「鳳字第50321號」,記載業主張香位於鳳山下里港仔墘庄(今高雄市小港區小港)前洋的中則田,面積為1分4厘9絲。除業主、地名、編號等處為手寫外,其餘皆為刻版印製,並有主管官員施以各處標硃,以及「福建臺灣布政使司關防」、「鳳山」、「鳳山下」、「覆查委員王」、「大租」、「單費未收」,及日治時期朱文圓印「□(不明,待判讀)した」1枚等鈐印。 本件文書應原本附隨在另一份「光緒19年8月鳳山下里港仔墘庄張香立賣盡根杜絕田契」(物件編號107040-0001),作為該片田地的上手文書,於該年賣斷給海汕燒灰灣庄(今高雄市小港區海城、海原里之海汕)洪愿時,一同交給洪愿,故之後由洪家持有。而依據通報單資料,本件文書原屬紅毛港洪姓屋主所有,因紅毛港遷村拆房,龔瑞強先生與友人黃俊銘先生獲洪姓屋主同意,價購此件文物,後捐贈本館。取得時,本件已經加工護貝膠膜。 本件文書為劉銘傳實行清丈、清賦工作以來,官府頒給清丈完成土地的制式憑證。搭配另一份「光緒19年8月鳳山下里港仔墘庄張香立賣盡根杜絕田契」之文書,可作為解讀或呈現高雄都會市區的歷史空間變遷、或者紅毛港遷村等主題的具體見證材料。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889/05/07, 年代描述: 本件文書落款「光緒十五年四月初八日給」,為1899年5月7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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