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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李媚立鬮書

本件鬮書是由陳李媚於昭和8年(1933)8月8日所立,將家產分予長子陳浚池、次子陳崧坤、三子陳崧江、四子陳崧波等四房,立會人:鄭文英、陳允文,一式四本,本件由四房陳崧波收執留存。 內容載明陳李媚為陳朝陽妻,祖家世居善化北仔店,後移居臺南市,因陳李媚年近60歲而將房屋、宅地、田地、器物、帳款等家產均分四份,分予四個兒子及長孫,並訂定7條的條規,訂定陳李氏養贍費、祖先祭祀、墳墓祠堂、公家器物、佃租等處理方式。其中陳崧波分得土地約30甲,位於善化庄北子(仔)店、小新營、茄拔、東勢寮等地。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933/08/08~1933/08/08, 年代描述: 昭和8年8月8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臺南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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