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件木雕伏虎羅漢像,作站姿姿態,表面已無法了解粧佛作法,背部開有圓形入神洞,內容物件已取出。顏面表現緊抿著嘴唇,身著右衽寬袖僧袍,腰繫布帶,於腰際綁成結,手腳綁帶。立像挺身以雙足丁字步的姿態站於臺座上,左手伸食指與中指收三指橫置於胸前、右手握拳高舉。本件判斷為伏虎羅漢,在於右手握拳應是手握金剛圈。 2.羅漢為梵語「阿羅漢」的簡稱,為佛教聲聞四果的極果,十八羅漢信仰源至唐玄奘翻譯的《大阿羅漢難提蜜多羅所說法住記》,大意是釋迦牟尼佛對十六位大阿羅漢與眷屬的付矚,發展至宋代出現十八羅漢之說及圖畫,明清時期十八羅漢已完全取代十六羅漢,且信仰根植於民間。臺灣的情形,文獻可考為今日臺南市的大觀世音菩薩亭。羅漢除作為信仰與佛理的象徵,也因豐富的肢體語言、不同的形態特徵,而成為藝術創作的題材,而羅漢的供奉各地區也自有其系統。伏虎羅漢為十八羅漢之一,身分有認為是賓頭盧尊者或豐干和尚,清乾隆欽定為彌勒尊者,伏虎羅漢都作武生形象,手持金剛圈作威嚇狀,身旁有虎。(富俐崴文化事業有限公司/謝宗榮計畫主持)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