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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雕護法官將像

1.本件木雕護法官將像,作立姿姿態,表面粧佛已褪去。頭部微側向左,雙眼瞠目,皺眉,法令紋深邃,表現憤怒的相貌。頭戴巾,前額處佩戴眉冠,上半身著盤領衣、下半身著長褲,肩頸披著布巾與護肩,腰束腰帶,護腹以看帶、腰帶固定,正面的束腰下有前擋鎧甲,雙腳穿皂靴。立像挺身以雙腳丁字步的姿態站於臺座上,左手向下,小臂缺損,右手向上高舉,左手掌缺損,判斷左手下手臂、右手掌是另外組裝於造像本體。臺座平面為圓形。 2.道教神祇中有一批護法官將,統稱為合壇官將,民間以為有三十六天將或三十六官將,以符三十六天罡之數。而道教蕩魔大神玄天上帝麾下即從祀有三十六天將,為玉帝敕封之後協助玄天上帝以掃蕩邪魔,因此也常見於主祀玄天上帝之宮廟。(富俐崴文化事業有限公司/謝宗榮計畫主持)

基本資訊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不詳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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