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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麟土庫庄區總代任命書

本件文物為1941年(昭和16年),陳麟先生被委任為土庫庄區總代一職的任命書。 在〈臺灣街庄制改正〉中,第三十條明訂:經過街庄的廳長與郡守認可後,得依職務的需要,在街庄中劃分區域,任命區總代,為一榮譽職,為給予薪水,主要是輔助街庄長推行地方的行政事務。

基本資訊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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