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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十二年陳麟監督土庫庄道路鋪設整修作業感謝狀

本文物為1937年(昭和十二年),陳麟先生擔任土庫庄第七保保正時期,協助虎尾郡守高木秀雄,指揮保甲民進行道路補修作業有功,所授予獎狀。 在日治時期進行保甲制度後,訂定〈保甲規約〉,當中規定對於一般道路,保甲負有小破修繕的責任,協助進行道路的開拓與修繕是保甲民應盡的奉公行為。因此保正與甲長會協助警察指揮保甲內的人民,一同進行道路的修繕與開鑿。

基本資訊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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