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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麟瘧疾防制作業表彰功勞獎狀

1.本文物為昭和7年(1932),臺南州知事橫光吉規為表彰陳麟先生擔任瘧疾防治員的功勞所頒發的獎狀。 2.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多方努力解決瘧疾肆虐問題,利用保甲制度及衛生警察來推行防疫工作,以義務勞動之方式,填平水窟,減少蚊蠅滋長、修護下水溝,採伐造成瘧疾傳染病之竹叢,清掃住宅及其周圍環境並建立通報系統,為有效防止瘧疾,在大正8年(1919)總督府以府令118號公布修訂「瘧疾防遏施行規程」,於防治區郡役所警察課分室或是警察官吏派出所內,設置瘧疾防治事務所,防治員由從衛生技所或雇員中任命,或者由警察兼任,接受郡守指揮監督。防治區若有必要可於每年五月末向上級報告瘧疾流行狀況及地區發展狀況。住民每月進行定期檢診,其日期在施行前兩日告知,命令瘧疾患者及原蟲保有者需服藥。防遏所設於郡役所警察課分室或是警察官吏派出所內,可以說是衛生警察與防疫工作結合最緊密的設計。由警察貼身監督防遏所之運作,確保臺民之配合,以防臺民隱匿疫情,對防疫工作虛應了事。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932/03/12~1932/03/12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臺南州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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