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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中央標準局商字第3934號核駁海鷗牌維尼龍溫柔被及圖卷宗

商字第3934號、新隆棉織廠、代表人開來發、商標駁回理由: 名稱溫柔被顯示了商品本身所通用之功用因此駁回。內容:商標專用權創設申請書、經濟部中央標準局商標核駁審定書、經濟部中央標準局稿、商標註冊案件處理情形登記表、申請書、經濟部中央標準局自行收納款項、商標註冊申請事項表(撰文者:范雅鈞)。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964/02/21~1964/02/21, 年代描述: 民國53年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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