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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中央標準局商字第3724號核駁互印醋卷宗

商字第3724號 、老協和老醋店、代表人高李鄧對、商標駁回理由: 圖樣之排列意匠構造核與註冊第542號高字牌商標之構圖意匠如出一轍構成近似又互印醋核與審定中台字第16453號互印醋及彩色圖樣主要主用部分互印醋相同。3.內容:商標專用權創設申請書、經濟部中央標準局商標核駁審定書、經濟部中央標準局稿、商標註冊案件處理情形登記表、經濟部中央標準局自行收納款項、選任代理人委託書、商標註冊申請事項表(撰文者:范雅鈞)。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963/07/08~1963/07/08, 年代描述: 民國52年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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