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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老習土庫庄警防團警防員任命證明

本件文物1943年(昭和十八年)陳老習先生被土庫庄警防團任用為警防員的證明。 警防團是因1943 年 4 月(昭和十八年)台灣總督府為配合戰時管制措施,依日本天皇敕令第194號訂頒「台灣警防團令」而成立,在各市地街庄設置警防團,由郡守、警察署長及消防署長(主要負責消防事務)指揮監督其警防、防空、消防等之活動及相關訓練。

基本資訊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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