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謝招治《下聘》

1.謝招治《下聘》,橫幅、水彩畫,繪於1998年4月2日,畫作上右下角有「謝招治 1998.4.2」之落款字樣。 2.繪者自撰圖說為: 「以臺灣習俗,男女雙方婚事談妥之後,由媒人引領,男方父母帶訂婚禮品到女方家去下聘。主要禮物是訂婚戒子、金項練、金手鐲、禮餅,送新娘的衣服、鞋、襪、半隻或整隻豬、酒、糖果等等,這一些禮物在北、中、南部都大同小異吧!」 3.本件被家屬整理畫作,歸類為「喜慶」系列。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998/04/02~1998/04/02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臺北市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