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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招治《結婚鬧洞房》

1.謝招治《結婚鬧洞房》,橫幅、水彩畫,繪於1998年7月22日,畫作上右下角有「謝招治 1998.7.22」之落款字樣。 2.繪者自撰圖說為: 「過去新婚夜的習俗,在新郎家宴請賓客後,上場的節目就是鬧洞房了。幾位好友故意在新房裡打牌到天亮,使得這一對新人枯坐一旁,不能睡覺,不敢生氣也不能趕人,一刻值千金的洞房花燭夜就這樣泡湯了。」 3.本件曾於2010年臺北市社教館「光陰的故事」展覽過,被家屬整理畫作,歸類為「喜慶」系列,刊印於《招治阿嬤的故事畫與話:光陰的故事》第74頁。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998/07/22~1998/07/22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臺北市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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