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謝招治《戲團演員遊街廣告》,橫幅、水彩畫,繪於1998年7月28日,畫作上右下角有「謝招治 1998.7.28」之落款字樣,繪者自撰圖說為: 「戲院換戲班時,在演出前,該戲班的男女主角及其他演員,都要出來遊街亮相做宣傳,是最原始的廣告方法。」 2.畫作描繪內臺戲流行的1950-1960年代,京劇、歌仔戲、布袋戲等戲劇在戲院中演出,那時新戲上演常見的宣傳手法,即是由劇團(戲班)的後場樂隊與演員們一同遊街,男女主角等主要演員穿著戲服坐在黃包車上,在樂隊的帶領下,四處遊街、打廣告,引發路人的好奇,紛紛觀看。畫中演出的劇團,以戲服裝扮來看似為京劇。 3.本件曾於2012年臺北市鄉土教育中心(剝皮寮歷史街區)「艋舺記憶」、臺北市社教館「光陰的故事之二」等處展覽過,被家屬整理畫作,歸類為「生活習俗」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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