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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電力公司嘉義區管理處給用戶唐文電費收據

民國45年2月~民國49年4月臺灣電力公司嘉義區管理處給用戶唐文電費收據。 這幾份電力公司的電費單仍須帶徵防衛捐、並攤還農復會工程貸款,見證戰後初期臺灣農村的電氣化歷程。 政府遷台初期,防衛捐收入數額為政府僅次於煙酒專賣利益之第二大收入。惟其征收,多係就法定稅課帶征,既與相關法律不得以任何名義征收附加之規定不符,且其征收係以國防軍事需要為由,而收入又未列入中央預算;再因數額龐大,各方對於用途詳情咸表關切,以致質疑時興,輿論譁然,兼以朝野望治心切,遂演變為中央與地方間,立法部門與行政部門間一項爭議最烈之課題。政府各有關部門雖不斷進行會商研究,但始終未能獲致為各方所接受的圓滿解決辦法。防衛捐問題的最後獲得解決,解決之道在收入面確立隨稅源劃分,修改法律由本稅吸收的原則處理,使防衛捐名義漸次消減於無形;在支出面本大刀闊斧切實整頓原則,精審詳核,俾縮小範圍,逐步納入各級政府預算。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956/02/01~1960/04/01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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