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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文納繳水利組合組合費領收證書

昭和14~20年唐文納繳水利組合組合費領收證書,日本時代將所有的埤圳納為「公共埤圳」,後改為「水利組合」,組合所需經費,由組合訂定組合費向組合員徵收,組合費視同國稅,組合費又稱水租,如組合員有欠費時,由水利組合直接告發。 其費率、組合費應該是根據灌溉面積、田地所有面積而有所差異。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939/01/01~1939/01/01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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