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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責任大埤信用購買販賣利用組合肥料代金辨濟期日豫告

昭和14年11月28日保證責任大埤信用購買販賣利用組合組合長理事劉本給唐文肥料代金辨濟期日豫告(大信第279號)。 本件肥料代金係保證責任大埤信用購買販賣利用組合所發出的繳款期日通知書,肥料代金一般由生產獎勵金中扣除,不足才有現金支付之必要。唐文這個年期需要繳交41圓43錢,這樣對農家而言的天文數字,九月一日與十二月十日分別有二段繳款期限,前者未繳納須加徵每百元每日2錢的利息;後者須加徵每百元每日6錢2厘的延滯利息。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939/11/28~1939/11/28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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