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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7年2月林老番林傳意賣與林富立杜盡賣契

本件契約為杜盡賣契,立約於嘉慶7年2月,臺邑仁和里一甲社、林老番、林傳意,因乏銀費用,將鹿堀壹口、柴地壹所,賣與林富,時價佛銀16大圓。契約第三行蓋有「書田公約貳房代收不得私廢」紅色字樣。

基本資訊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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