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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2年10月林訂立贌耕字

本張契約為嘉慶2年11月,林訂因乏田耕作,向大美館峯記租用大堀尾庄南勢瓦窑堀田地,每年至10月冬成之日繳納24石。契約頁面上另有小字「附天字二十號林風贌耕字貳紙」。契約邊緣略有磨破損。

基本資訊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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