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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菸酒公賣局代製順風香煙

1.本物件為「臺灣省菸酒公賣局代製順風香煙」,為公賣局代製的軍煙,綠色包裝,正面圖案為紅色與藍色的圓形商標,中央印有文字「順風」,下方文字為「台湾省菸酒公賣局代」。背後上方為船艦圖案,下方文字為「海軍專用、轉售充公」。兩旁各印有船錨圖案與文字「甲級香烟」、數字「20」的藍色圓形圖案。上方封口處貼有淺紅色貼紙,中間圓形圖案印有數字和英文文字「20、CIGARETTES」。 2.二戰結束後,臺灣政府承襲日本原先的專賣制度,實施樟腦、火柴、菸、酒、度量衡5項專賣,1947年「臺灣省專賣局」改組為「臺灣省菸酒公賣局」,專賣業務縮減為菸、酒、樟腦3項,1951年修正組織規程,專賣事項也再縮減至菸、酒2項,直到2002年臺灣正式加入WTO前夕,專賣制度才宣告廢止。 3.國民黨軍隊本有自製菸酒的歷史慣習,遷臺後也帶來製菸機自製軍菸,軍人內部也自行流通販售分配到的「福利菸」,而公賣局因層級僅為省府三級機關,無法管制,後幾經協調才由公賣局代製軍菸供應軍方。

基本資訊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不詳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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