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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14年陳義方催告書

本件為大正14年(1925)2月,同住在海山郡鶯歌庄陳義方給陳其心之催告書,要求其結清未付之貨款。信件中指明本郵件為大正14年2月26日第01號書留(掛號),因此就性質而言,本件類似存證信函之功能。

基本資訊

  • 日期
    推測年份(西元): 1925~1925, 年代描述: 大正14年2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海山郡鶯歌庄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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