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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部臺灣省審計處等人之臺灣省自來水公司第二管理處第二次開會通知單

1.本物件為1份來自臺灣省自來水公司第二區管理處的開會通知單,受文者為開會人員與機關單位,有審計部臺灣省審計處、臺北縣政府、臺灣省公共工程局、臺灣省自來水公司總管理處(技術處、主計室),地主為:陳查某、李清標、李清川、李陳玉、劉式全、施有枝、施耕。主持人為臺水二處副理林國平,開會內容為收購板新區自來水工程尖山加壓站用地的第2次協調會。並另有在空白處以手寫字寫上「1.一般增例公告地價加2成至4成 2.公告現值:」。整體文件紙張泛黃,並有些許折痕,中間折痕處有汙漬,背面無字。 2.1972年蔣經國總統在行政院長任內時指示:「為有效發展各地之公共給水,應即成立全省性之自來水公司,統一經營,同時加速實施全省自來水長期發展計畫,以期集中有限人力與財力,提高投資效益,減低營運費用。」臺灣省政府於1973年4月1日成立臺灣省自來水公司籌備處,釐定「臺灣省自來水事業實施統一經營及長期發展方案」,報奉行政院核准後實施,並於1974年正式成立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自1974年起,分三期將臺灣省及高雄市之128個水廠重新編組,至1976年3月1日全部合併完成。目前屬於經濟部國營事業,員工人數則有5686人(截至2019年),現任董事長為魏明谷,總經理為胡南澤。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976/07/24~1976/07/24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臺灣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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