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明通寄藥包

1.本物件為明通寄藥包。此物件分兩面,一面有最上方印有臺灣省衛生處許可字樣,明通牌葫蘆商標在中間,商標下有3藥品包裝圖,分別是明通神藥、治痛丹和明通保身丹。最下方有民國52年(1963)的24節氣日期。在此面還印有文字,經濟部中央標準局商標註冊證第1363號、省藥學諸博士方劑、救急好藥家庭常備、高貴西漢藥配合和明通製藥家庭配置社。另一面上方有3藥品包裝,分別是小兒咳熱散、腹瀉片和治傷風。藥品包裝下方有一個表格「配置個數記錄」,有18種藥名以及主治效能,每種藥名下有格子填寫價格與數量。此面最下方還附有食物中毒圖。 2.昭和年間(1927-1945),日本藥商杉澤榮貫堂將富山縣的「先用後利」賣藥制度引進臺灣,西元1940年代彰化地區有一批人受僱於杉澤榮貫堂在全臺配置藥品,此為臺灣人將日本人「家庭配置」改稱為「寄藥包」的肇始。目前存留下來的藥包包裝大部分是臺灣省衛生處許可,證明寄藥包約在臺灣省衛生處總管全臺衛生業務的時期最為興盛。1970年代以後因為藥政管理步入正軌、製藥產業政策緊縮、藥局和私人診所增加等原因,民眾逐漸減少對寄藥包的需求。

基本資訊

  • 日期
    推測年份(西元): 1963~1963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座標系統
    WGS84
  • 向量空間資料
    創作地點/發行地點: POINT (120.664114 24.123995)
  • 地名
    製造地: 臺中市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