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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立晚報報社出版《自立晚報》總字第6987號1967年(民國56年)9月22日第1至4版

  此物件為1967年(民國56年)(1967年)9月22日出版之自立晚報第1至4版,內容計有〈注意越南政局〉、〈共匪內部四分五裂一片混亂加速崩潰〉、〈美機猛炸海防市區〉、〈有關琉球問題,立委提出質詢,反對所謂剩餘主權〉、〈廣告事業的新趨向,葉明勳先生追憶出席國際廣告會議的經過〉、〈廣告效力宏大,促進文化交流〉、〈虛偽不實廣告形成罪惡浪費〉、〈商人首重信譽,切勿亂作宣傳〉、〈沈春丞夫唱婦隨,江德成德償夙願〉、〈上講堂大吵大鬧,下課後開槍開火,射中老師傷勢相當嚴重,如此學生豈可和解了事〉、〈魚市場管理欠佳,好生意被人奪去〉、〈中瓜約定價將重新檢討,茅油外銷可趨活躍可能解除約定價格〉、〈航空保險辦法財部核准施行〉、〈中信局將開辦信託資金業務〉、〈古立竹竿輸出,將訂輔助辦法,統一報價聯營外銷〉、〈皮鞋可聯營外銷〉(寒冰)等等,與多篇廣告刊載。   此物件《自立晚報》於1947年10月10日由顧培根創辦,此報紙曾因政治事件而遭到3次停刊,並且經歷4次大改組、6次搬遷。在1958年政府擬定「九項禁例」、「出版法修改」之後,《自立晚報》發表「無黨無派、獨立經營」的聲明,之後在1959年臺灣重要的社會運動人士吳三連入主《自立晚報》,而在吳三連於1989年去世後,因多有虧損,最終在2001年停刊。   國民黨政府於1945年接收臺灣之始,即派出中央宣傳部整頓臺灣報業,撤廢日治時期管控報紙的許可制度,改為登記申請制。因而雖然日文欄之廢除導致銷量縮減,但管制解除使得戰後初期的「辦報」大增。但是國民黨政府在二二八事件之後,發布戒嚴並且嚴格管控報紙發行,屢以「節約資源」、「端正文化」等理由施行「報禁」。在1958年,政府通過〈第五次出版法修正案〉,掌控臺灣報業。對此當時的香港《星島日報》在社論上指出:「自撤出大陸以來,昨日(修正案通過日)為自由中國最悲慘的一日,是最使人失望的一日!吾人為自由中國亡之命運危,為自由中國之前途哀,天乎!禍降我國,何以至此之極也!」 。(王天濱,2002。154-170)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967/09/22~1967/09/22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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